近日,記者從省委編辦了解到,省委編辦與省委網信辦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公安廳、省民政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審計廳、省市場監管局等八個部門聯合印發了省本級《事業單位監管聯動工作機制》,強化事業單位事中事後監管,形成監管合力,維護事業單位良好生態。
根據《機制》,八個部門共同建立涉事業單位違法違規有關問題處理情況通報、信息共享、線索移送、執法互助、結果反饋等聯動工作機制和監管評價體系。《機制》規定,對事業單位擅自變更經費來源、抽逃開辦資金、違反規定接受和使用捐贈及資助,未經機構編製部門審批登記、擅自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,事業單位被撤銷登記、法人證書已廢止或被吊銷后仍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,事業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等情形,八個部門可根據職責權限,聯合調查取證、核實查處。《機制》明確,省委編辦具體負責監管聯動機制聯絡協調,根據需要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,通報情況,解決問題,必要時可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聯合調研、協調協商制定具體工作方案。
省委編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處負責人介紹,建立省本級事業單位監管聯動工作機制,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強事業單位有效監管要求的具體舉措,是健全完善我省事業單位監管體系的現實需要,是維護公益事業健康發展,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。《機制》的建立,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強化事業單位登記監管提供了有力手段,為各部門聯合治理事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了協作渠道,對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職能,有效維護經濟社會秩序,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義。
【編輯:高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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